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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船重工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同之安排

2012-12-11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17

 

深圳中航宣布,其间接附属公司山东新船与民生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合约,据此,山东新船同意以1.4亿人民币(1.73亿港元)向民生租赁出售船坞;及以1.55亿人民币(1.91亿港元)从民生租赁租赁船坞,为期36个月,包括以年利率6.4575厘计算之利息,每3个月支付。

根据融资租赁安排将出售及其后出租予山东新船之船坞,包括装载量为10万吨之造船码头及装载量为10万吨之修船码头。

深圳中航指,考虑到山东新船日益增加之资本需求及获取银行贷款之困难,融资租赁安排,将能够以相对低廉之成本满足其资本需求,并有利于山东新船之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