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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契税政策执行新规 有利莞企扩大融资通道

2012-12-25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4

 

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在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中,若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将免征契税。

新规放大了融资租赁的业务范围,方便开展不动产融资。东联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倪凌认为,对不动产售后回租回购免契税,这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是一大利好。

六项契税政策执行新规,涉及政府征收居民房屋、企业以售后回租类方式融资、合伙企业合伙人转移房屋等事项。

通知中明确,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对倪凌来说,房屋、土地权这两个不动产字眼,是最吸引他注意的地方。他认为,新规把售后回租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的行为不再当作是一种交易,而是作为融资方式。实质上,这是国家在鼓励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

一位不愿具名的制造企业负责人指出,售后回租中的房屋、土地,由于我国对不动产抵押实行登记政策,从出售到回购过程产生两次交易,两次交易也就意味着两次征税。

上述人士说,以往对不动产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的规定,并不利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不动产融资业务,从而也不利于我们企业融资。对此观点,倪凌表示认同,他认为拥有工业厂房的一些东莞企业,今后进行售后回租融资将更加便利。

倪凌举例说,企业以工业厂房进行售后回租融资,回购时不产生契税,整个过程相当于抵押融资,盘活了企业的融资渠道,能够多一种方式解决资金难题。

东联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信息表明,新规出台之前,东联融资租赁开展的融资业务主要集中在动产,不动产业务相对少很多。今后将会多开展不动产融资业务。倪凌说。

据公开报道称,东莞有关部门调研结果显示,有融资租赁需求的企业中,有意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来引进设备的高达37.8%,据此测算东莞融资租赁市场规模达60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