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简称融资租赁企业主要集聚地
2016-05-27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16
福建省政府办发出《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意见》,要求福州、厦门、泉州、平潭等地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建成融资租赁企业主要集聚地。
福建省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风险自担的融资租赁企业;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我省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融资租赁公司为我省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按不超过当年新增融资租赁合同额的5‰予以风险补偿,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