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探索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
2016-07-27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21
25日从发改委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具体包括2017年底前研究制定创新和优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端医疗装备应用推广。2018年底前加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等。
此外,2016年启动实施并持续推荐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医药生产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并购、重组,该任务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