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飞机租赁受贿762万港币 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原总裁王翀卷入南航窝案
2016-04-29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29
昨日,王翀被控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借飞机租赁受贿762万港币 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原董事王翀卷入南航窝案
南航窝案事发后,数名与中国南航有关联的飞机租赁公司高管也遭到调查,其中包括原任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公司”)董事、总经理,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公司”)董事、总裁王翀。昨日,王翀被控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获得飞机租赁项目 抽取762万好处费
现年50岁的王翀案发前是国银公司的高管,官至副厅级,而国银公司是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的控股公司。
起诉书内容显示,检察机关指控王翀两单受贿事实,前者是受贿罪,而后者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07年至2012年,王翀在担任金融公司(2008年5月更名为国银公司)董事、总经理,国银公司董事、总裁、董事长期间,委托AIRLOG公司负责人何惠玲(另案处理),利用其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的关系,为金融公司取得南航的飞机租赁项目。在何惠玲的帮助下,2007年下半年,金融公司陆续取得4架飞机租赁业务。2008年,何惠玲又通过与南航的关系,促使金融公司、国银公司陆续取得9架飞机租赁业务。2007年至2012年间,金融公司、国银公司以咨询服务费的名义陆续支付给何惠玲共计人民币52598491.17元;2008年至2010年间,何惠玲按照约定,分数次将收取的部分款项兑换成港币1750万元作为好处费送给金融公司副总经理、国银公司副总裁吴荣样(另案处理),吴荣样又分三次分给王翀港币5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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