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务与互联网金融间存在哪些机遇
2017-03-29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11
据我们对辖内的金融租赁公司所做调查显示,辖内的金融租赁公司目前没有和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业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互联网平台作为资金渠道,资金获得成本偏高;税收政策不配套;互联网平台出资少,风控意识不强,以互联网平台作为资金渠道或是项目渠道具有风险;金融租赁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法律合规与否,对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是否有帮助。
目前,一个市场、两个行业、三类机构的局面仍会维持一段时间,下一步,我们将会从四个方面来支持金融租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一是发挥功能特色、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支持金融租赁公司以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为导向,发挥租赁物的风险缓释作用。
二是拓宽覆盖面。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积极支持“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实施,深挖投资机遇,积极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农”以及中小微企业等,不断拓宽服务覆盖面,促进产业创新升级。
三是加快政策落实,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建立法律效力的租赁物登记制度,建立登记流转平台、支持金融租赁平等享受相关财税政策,发挥税收调控的杠杆作用。
四是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实现健康持续发展。构建适合行业业务特点的风控体系,完善金融租赁监管体系。实际上,现在已经建立了参照银行的基本框架之下的一个监管体系,建立了七大监管指标,既有监控类的指标,也有监测类的指标,比如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刘澜飚——
拥抱互联网金融,进一步推动租赁资产证券化
在经济“新常态”切换过程中,会面临着金融的阵痛,接下来就会发生银行不良坏账的比较全面显现。就目前的趋势来看,在资产负债管理模式下,加上资本重组的要求,金融机构的资本约束会进一步强化,在这种强化下,尽管融资租赁仅作为一个小行业存在,但随着资产规模不断增大,也使得租赁公司的资产有了交易的需求。
租赁公司的资产,有进一步交易的需求,该交易需求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进行证券化,以弥补接下来的资金缺口或是资金约束。
最近很多金融租赁公司开始做资产证券化,我建议管理部门将相关条件放宽一些,因为现在的经济形势距离条件制定的时候有了显著变化,部分限制性的条件可以适当调整,以应对现在稳增长的要求。
互联网金融具有三个功能,即基础功能、核心功能和附加功能。
基础功能是支付功能,业务的表现形式是第三方支付。
核心功能是资产转换,即能够把非标资产转化为标准化资产。从金融功能角度来说,金融资产这样一个层面上的转换,本身就是市场,也就是市场类型的金融和机构类型的金融之间进行联系、竞争和创新的一个正常循环。
附加功能是指互联网金融能够比较高效地实现金融转换,进行信息揭示和风险管理是一个高效率的表现,具体表现为征信。大数据能够更有效地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任何类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基本都不会超过上述三个功能。租赁公司去寻找具体的租赁业务与互联网金融结合,无非也是在这三个功能里寻找一个契合点。
从大的租赁角度来看,进一步推动租赁资产证券化,并利用互联网新型、高效的平台进行B2B或是B2C,都可以实现一种结合。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有三个阶段:先是刚开始所谓的“金融的互联网”;再是金融的互联网化阶段;到现在是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一种竞争。但在这个过程中,国内的大型银行开始接受互联网,并把互联网金融作为自身的一种业务创新类型,“引进来,使用开”,与其他资本的互联网金融开展竞争,比如平安银行、兴业银行。这种结合,都是有探索性质和创新性质的,需要给一个政策空间。从传统银行探索可以看到,这个政策空间是利大于弊的。
从行业角度来说,租赁资产交易形成互联网平台的交易市场,是一个好的实现形式,是“互联网+”或者“拥抱互联网”的业务体现。我认为无论是哪种态势,都是两个行业共同建立一个市场,可以共同来创造融资租赁行业与互联网的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