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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注册融资租赁公司政策利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新契机

2017-03-30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23


   注册融资租赁公司业内资深人士前海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杨主任表示,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附后),提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培育发展一批专业优势突出、管理先进、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融资租赁龙头企业;融资租赁成为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更新的重要手段。
   《意见》鼓励引导境内外各类投资商在豫投资设立融资租赁企业;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鼓励河南省装备制造、工程机械、电力设备、能源机械、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大型企业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发展厂商融资租赁。
   《意见》提出要加快重点领域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依托我省新能源汽车、建筑工程机械等优势装备制造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参与城乡公共事业、污水垃圾处理、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意见》要求大力发展跨境融资租赁,鼓励融资租赁企业“走出去”。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与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发长租短贷、租赁保理、租赁信托、租赁保险、租赁担保等创新型产品,增强融资租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探索融资租赁服务供应链融资模式,发展集融资租赁、保理、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融资租赁业务,创新商业模式。 
   《意见》还提出要推进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发展,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融资租赁业,率先进行融资租赁业政策、功能和制度创新。 
   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意见》明确对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融资租赁企业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意见》支持建立融资租赁企业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平台。完善融资租赁资产退出机制,盘活存量租赁资产。 
   根据《意见》,要落实融资租赁相关税收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鼓励各级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购买融资租赁服务。 
   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意见》鼓励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引导融资租赁企业拓宽中长期资金来源,支持融资租赁企业综合运用保理、上市、发行债券、信托、基金、内保外贷及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鼓励股权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等各类资金进入融资租赁业。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业务。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意见》还强调要提高融资租赁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支持担保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担保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保险等信用保险业务,提供专业化风险管理服务,化解融资租赁企业经营风险。 
   此前,7月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培育、组建和积极引进金融租赁公司,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起组建股权多元化的金融租赁公司,支持省内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发起设立风险自担的金融租赁公司。鼓励各级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购买金融租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