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融资2290万元
2012-06-29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1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229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为满足在生产经营中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以21台(套)原值1103.3万元和6台原值1196.9万元的施工设备按售后回租的方式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申请两次融资,分别是1100万元和1190万元,期限为3年,租赁年利率为7.75%,租金计算方式为不等额年金法,租金分32期支付,远东公司收取10%的保证金,在租赁协议价款中直接抵扣;远东公司收取服务费分别是49.5万和53.55万元,在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电汇支付。租赁期满四公司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远东公司将该批施工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四公司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