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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存贷款利率浮动影响各有说法

2012-06-14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11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调整利率浮动区间,这一决定在融资租赁业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动静。有融资租赁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下调对于融资租赁行业有影响,但是影响不会很大。不过,来自学界的声音却恰恰相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租赁研究中心主任史燕平提示融资租赁行业,这将会给融资租赁行业带来较大的影响,甚至可能威胁到融资租赁公司的生存。

史燕平分析,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利率浮动区间,也许将会拉开银行之间争夺存款的大战,中小银行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实际上,人民银行发布这一决定后,11日,北京银行宣布调高存款利率,其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调整为3.5%,与五大行以及民生、招商等股份制银行一致。有的中小型银行表现更为“激进”,宁波银行、青岛银行三个月、半年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都一浮到顶,一年期的存款利率上浮至央行基准利率1.1倍,达到3.575%。

随着银行拥有更多自主利率浮动权力,为了争夺存款,以后可能会在局部出现某一部分贷款利息低于另一部分存款利息的现象。如此一来,为了扩大盈利来源,以往不受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视的中小企业渐渐会成为其关注的重点。越来越多的银行会加入争夺那些优质、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一旦能够比以前容易获得银行贷款,那么它们会比较倾向于放弃融资租赁的形式。如此一来,融资租赁公司的生存空间会受到压缩。

中联重科租赁公司总裁万均与厦门百应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黄大柯认为,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下调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生存范围可能会扩大,客户会增多。

来自工商银行的人士表示,因为银行系的金融租赁公司也是金融机构,可以进行同业拆借,能够享受较优惠的利率,所以此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对于这类融资租赁公司几乎不会有什么影响,利好的主要是非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它们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得资金,同时也能减少承租人的成本压力。对于银行来说,投放到融资租赁项目的收益较以往会降低。同时,此次央行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并调整利率浮动区间后,一些已经在谈或者已经谈妥但并没有签署合同的租赁融资服务将受到影响,融资租赁公司会要求按照新的基准利率,修改合同,或者另起炉灶、重新谈判。该人士也表示,存贷款基准利率的下降和调整利率浮动区间将导致银行更倾向于选择实力更强、资质更好的客户。至于是否会将更多的中小企业推向融资租赁公司,则要等待进一步的观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