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进行设备融资租赁的中小企业 最高可获100万元补助
2012-07-10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9
四川省成都市为支持开展融资租赁,对该市中小企业向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生产设备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5%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设备租赁费用补助。
经成都市经信委和人民银行成都营管部认定的中介机构评定,信用等级在A-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且满足纳入该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或规上工业企业、或上缴税金在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或融资租赁生产性设备价值总额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这四个条件之一的,均可享受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5%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设备租赁费用补助。
符合以上条件的成都市中小企业,相关所需材料于每年7月份向市经信委申报,以获得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