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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拟出台《融资租赁管理条例》,建立内外资统一的融资租赁监管体系

2013-02-22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12

 

据商务部权威人士透露,2013年商务部拟出台《融资租赁管理条例》,推动建立内外资统一的融资租赁监管体系。此举或有助于改变融资租赁多头监管的局面并形成统一的法律法规对融资租赁业进行规范发展。

融资租赁行业在中国发展已经三十年有余,但由于融资租赁行业经营的特殊性,该行业面临着监管、税收、法律、金融等多方面的问题。

在管理上,行业正面临多头监管的局面,商务部的消息显示,根据审批权的不同,中国融资租赁业被分为内资试点、外资和金融三类,内资试点租赁公司的设立需要商务部和国税总局审批,外资租赁公司设立的审批权限则已下放到省级商务部门,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监管。

而在法律层面,中国涉及融资租赁的法律、法规、政策散见于290多个法律法规文件中,现有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之间的规定存在不配套、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

在税收层面,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法并没有对租赁资产的税前抵扣的归属做出专门的规定。有的地方营业税改增值税过程中融资租赁企业也出现了税负未减反增等情况。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商务部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全面统筹管理租赁行业,以融资租赁为重点,抓紧研究行业规划、发展指南,制定指导意见等纲领性文件,解决目前制约融资租赁发展的一些政策和法律法规问题。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租赁工作委员会长李思明在2012年年底曾表示,2012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务新增业务额已经超过1.3万亿元。

他介绍,截至201210月底,全国已有各类融资租赁公司550余家,注册资本超过1500亿元,其中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约450家,金融租赁公司20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80家,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500亿元。

目前中国的融资租赁市场的渗透率只有约5.5%,而欧美市场的渗透率普遍在20%左右,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仍有比较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