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为属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3-03-13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11
根据广州原实投资公司与德国夏德、奥蒙德机械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卖方)签订的《珠江电厂煤场环保技术改造工程圆形煤场堆取料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中的付款要求,原实投资公司拟在中国银行珠江支行开立金额分别为8,475,055.05元及1,540,919.10元、有效期为6个月的不可撤销国内信用证,并与其签订《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公司同意为上述信用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