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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一揽子政策“优待”金融业PE、融资租赁受惠

2012-11-22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16

 

获悉,近日浦东金融服务局和财政局出台了一揽子分行业的金融机构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及相关操作口径,以促进传统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企业、金融专业服务机构,以及中小企业上市等方面的大力发展。优惠政策从税收挂钩补贴、落户奖励、物业补贴、投资奖励等几个方面落实。

据悉,这份《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和金融机构发展财政扶持办法》总则于今年7月份出台,各金融分行业的财政扶持实施细则和相关操作口径,在酝酿4个月之后,于近日获得通过,由浦东金融服务局和财政局向有关金融单位下发。

对比几个地方政府的政策,深圳2010年12月已经开始实施营业收入地方财力两免三减半;落户500万至1500万的现金奖励,以及与本次浦东新政相类似的物业补贴等优惠政策。股权投资企业的另一集中地天津,2009年9月起即规定营业税地方部分两免三减半,且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也两免三减半。

不过相比之下浦东更为独特的是,此次新政,对达到一定级别的股权企业高管人员给予20万一次性住房补贴的政策延续了浦东对金融人才的一贯重视。

近一年来,上海融资租赁行业的向好发展,终令浦东新区将融资租赁企业也纳入此次财政扶持的范畴,业内人士表示,融资租赁行业恐怕是这次一揽子政策中受益最大的行业。

与之前相比,融资租赁企业不但包括了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还包括了商务部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而2010年的扶持办法中,只针对金融租赁公司予以补贴。

获悉政策扶持文件还包括:除上述一次性落户奖励和物业补贴外,还以业务增值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新区财力为依据,给予三年内50%;或者两年内100%,后三年50%的财政补贴;对融资租赁企业在上海综合保税区和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飞机和船舶租赁项目子公司,也按上述业务指标对新区形成的财力贡献,给予前两年100%,后三年50%的重点财政补贴。